臺中市一名40歲陳姓女子因債務壓力沉重,誤信詐騙集團假冒的「債務整合公司」話術,先以信用卡支付所謂「利息費用」新臺幣8萬3,780元,隨後又依照對方指示,前往銀行準備提領新臺幣50萬4,000元現金作為「保證金」。幸虧銀行行員細心察覺異狀,立即通報警方到場,成功攔阻詐騙,保住女子辛苦積蓄。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114年8月20日接獲銀行行員報案有客戶疑以遭到詐騙,立即派遣立人派出所巡佐洪啟洲與警員戴自成到場查處,發現陳女於今年8月初接獲自稱「債務整合公司」的來電,對方謊稱能協助整合債務、降低壓力,卻要求先刷卡繳納一筆利息。陳女未加懷疑,依指示支付8萬餘元,之後,詐騙集團進一步要求她提領50萬多元現金充當「保證金」,並要她送至指定地點交付。
女子於近日至銀行辦理提款時,行員主動關懷詢問,女子才透露取款原因。行員警覺有異,立即協助通報警方。員警趕抵現場,確認為典型的「假債務整合、真詐財」手法,成功勸阻陳女,避免其財產重大損失,事後女子對警方與銀行人員的機警協助,表達由衷感謝。
第二分局分局分局長鍾承志提醒民眾,詐騙集團常以「代辦貸款」「債務整合」為名義,誘騙被害人先支付「手續費、利息或保證金」,此舉已是詐騙的警訊,民眾切勿輕信陌生來電,更不要隨意提供個資或提前付款,若有疑慮,務必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洽詢轄區派出所求證,以守護自身財產安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警務佐楊凱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