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日前派遣臺東交通隊成功交通小隊警員邱瓊琳前往成功鎮三仙國民小學,向全體教職員進行交通安全宣導,特別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新法規及行人安全防護等議題進行深入解說,獲得與會老師們熱烈迴響。
邱員精心準備簡報與影片,詳細說明「微型電動二輪車」新法規重點。她強調,依據最新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於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及投保強制險才能合法上路。同時也提醒,新法實施後,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需符合年齡限制(14歲以上)、不得擅自改裝、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等規定,違者將處以最高5,400元罰鍰。另外,邱員也特別針對行人交通安全提出建議,運用「被看到才安全」的核心概念,透過實際案例及影片展示,說明不同顏色衣著在不同時段的能見度差異,讓老師們深刻體認到合適穿著對行人安全的重要性。面對這些生動的案例分享,現場老師們反應熱烈,紛紛表示要將這些重要資訊轉知給學生及家長。邱員表示,選擇在校園進行交通安全宣導別具意義,因為老師們除了能夠吸收新知外,更能透過日常教學將這些安全觀念傳達給學生,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她也分享了多年執勤經驗中處理的實際案例,希望能讓老師們更了解交通事故的成因與預防方法。
功分局分局長龔士哲強調,交通安全教育應從小扎根,透過學校教育的力量,能夠更有效地將正確的交通安全觀念傳達給學童及其家長。他表示,分局將持續推動各項交通安全宣導活動,特別是針對新修訂的法規,都會即時向民眾說明,期望透過教育宣導,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共同營造安全的用路環境。同時也呼籲民眾,應確實遵守交通規則,注意自身安全,為交通秩序盡一份心力。
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警員 陳秉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