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進入內容區塊

內政部警政署警光雜誌社

:::

警政新聞

更新日期:112-03-10

分類:地方新聞

發布單位:警政署公共關係室

烏龍失車案又一起 警聽出「話中玄機」立刻偵破
臺中市1名34歲的陳姓女子日前至工學一街附近的社區面試,由於該社區占地廣大,由數棟相似的建築物組成,陳女結束面試後搞錯方向,一時之間找不到機車心急報案,她向警方提及自己的機車可能被剛剛處理車禍的員警拖吊,這一番話竟成了破案關鍵。原來前來協助找車的警方,正是方才處理車禍的原班人馬,警方立即敏銳察覺陳女記錯停放位置,果然在社區的另一頭順利找到機車,深獲陳女的感謝。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健康派出所警員趙峻男、洪佳玉日前上午11時許接獲報案,陳姓女子表示稍早約10時許,她將機車停放於工學一街社區大樓前,便前往應徵面試,離開時卻遍尋不著機車,斬釘截鐵地表示車子就是停在工學一街的巷弄中。因其機車剛購入不久,陳女不記得車牌號碼,但仍盡力提供員警機車顏色、車上物品及安全帽特徵等協尋線索,言談之間陳女突然表示,自己是到社區內店家面試,剛來的時候有看到警方在處理車禍,懷疑可能當時違停被開單拖吊了。警方聽到陳女的這一番話,想起稍早協助處理車禍的地點是在隔壁街道,馬上前往工學二街尋找,果然就在工學二街上找到陳女的機車,陳女這才驚覺是自己記錯位置了,不斷向警方道謝。
警方建議,民眾外出停放車輛時,可隨手拍照記錄停車位置,以免因一時緊張或停放時間久遠而忘記位置,同時也呼籲民眾貴重財物應隨身保管,勿放置於車輛明顯處,以免遭來不肖人士覬覦。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健康派出所警員 洪佳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