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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警光雜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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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新聞

更新日期:112-05-25

分類:社會新聞

發布單位:警政署公共關係室

關警「宣導與取締」雙管齊下 加強執行路口不停讓行人

臺灣交通近來遭外國媒體形容為「行人地獄」,為維護「行人安全」,行政院112年4月28日召開「行人安全改善方案會議」決議,自5月份起由警政署規劃「全國同步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勤務」,臺東縣警察局將全力配合執行,針對「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道路障礙」等四大項重點違規項目嚴正執法,展現政府對行人安全的重視與執法決心。
自5月1日起,展開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除以攔查方式取締外,也會採科技執法,期望藉由強力執法手段,提升車輛駕駛人及行人守法及互相尊重的觀念,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另一方面,該分局利用社區治安會議、鄉(里)辦理活動、老人日托、部落文健站及校園集會等時機,主動前往實施交通安全宣導,並以有獎徵答方式與民眾互動,進而深植民眾交通安全觀念,降低事故發生率。且交通部為維護行人安全,於日前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自3月31日起,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由原本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處罰,機車則維持1,200元。立法院今(112)年4月14日也三讀通過條例修正案,將上述條文罰鍰金額上限調為為6,000 元,預計今年第3季實施。
關山警察分局表示,執法只是手段,讓駕駛人及行人養成遵守路權的觀念與習慣,達到落實「人本交通、維護路口通行安全、防制事故發生」,這才是執法與宣導的目的。因此會以多事故多違規路口及民眾經常檢舉路段列為優先執法重點,呼籲民眾遵守交通法規,讓所有用路人都能擁有更優質安全的用路環境。
關山分局警員林張仲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