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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104-11-13
發布單位:警政署公共關係室
路口路權
路口路權:「支道讓幹道,安全最有道」幹道車輛不管直行或轉彎,只要在設有停讓標誌、標線等處,都擁有優先通行權,若無號誌則由少線車道讓多線車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讓直行車先行;兩方車都直行時,左方車讓右方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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